華僑子女高考政策
出國移民 主頁 > 移民答疑 > 出國移民 > 閱讀人數(shù): 時間:2023-07-10 17:07
華僑華人和歸僑僑眷歷來重視子女教育,一些華僑、外籍華人將子女送到中國接受教育。針對不同階段的教育,國務院僑務辦公室會同教育部制定了不同的涉僑教育政策。在義務教育階段,涉僑教育政策針對的主體為華僑子女,華僑子女的身份既包括華僑也涵蓋外籍華人。高中及高等教育階段,涉僑教育政策針對的主體僅限定為華僑學生。外籍華人學生同時適用外國學生在中國接受教育的政策。此外,歸僑學生、歸僑子女和華僑在國內的子女報考國家舉辦的非義務教育的學校,可享受一定的照顧。
一、義務教育
華僑子女在其國內監(jiān)護人戶口所在地實施義務教育的學校就讀,視同當?shù)鼐用褡优k理入學手續(xù),免繳學費和雜費。國內監(jiān)護人的選擇,原則上按照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關系密切的其他親屬、朋友的順序確定。
河北、內蒙古、遼寧、浙江、山東、河南、廣東、廣西、重慶、四川等省區(qū)市政府僑務部門聯(lián)合教育部門出臺政策,規(guī)定外籍華人子女在本省區(qū)市接受義務教育可以參照華僑子女就讀政策執(zhí)行。
二、高中教育
華僑學生可以在其父母出國前或其祖父母、外祖父母戶籍所在地參加高中階段學??荚囌猩?,與當?shù)貞艏畬W生享受同等政策。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根據華僑學生所持中國護照建立學籍。被高中階段學校錄取的華僑學生繳納學費的收費標準與當?shù)貙W生一致。
三、高等教育
(一)華僑學生接受高等教育
報名條件:華僑學生可以參加內地(祖國大陸)普通高等學校聯(lián)合招收華僑、港澳臺地區(qū)學生考試(簡稱“聯(lián)招”考試)。華僑學生的考試報名資格是:具有高中畢業(yè)文化程度(須為學歷教育),考生本人及其父母一方均須取得住在國長期或永久居留權,并已在住在國連續(xù)居留2年(截至報名結束日),2年內累計居留不少于18個月,其中考生本人須在報名前2年內在住在國實際累計居留不少于18個月。若考生本人或其父母一方未取得住在國長期或永久居留權,但已取得住在國連續(xù)5年以上(含5年)合法居留資格、5年內在住在國累計居留不少于30個月,且考生本人在報名前5年內在住在國實際累計居留不少于30個月的,也可參加報名。
須提供的材料:
(1)與考生具有華僑身份父母一方法律關系的證明文書(如考生父母均已離世,須出具考生父母華僑身份證明、死亡證明等相關法律材料);
(2)經中國駐外使領館領事認證的本人及其父母一方獲得外國長期或永久居留權的證明材料(中文版,須注明已在住在國連續(xù)居留時間及兩年內實際累計居留時間),或經中國駐外使領館領事認證的已取得住在國合法居留資格的證明材料(中文版,須注明本人及其父母一方已取得住在國合法居留資格的連續(xù)時間及5年內實際累計居留時間);
(3)考生本人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若定居在尚未與中國建交國家,需出示同中國和其定居國均有外交關系的第三國駐該國使領館辦理的居留權認證,并經中國駐第三國的使領館領事認證(中文版,須注明取得居留權的時間);
(4)高中畢業(yè)文化程度(須為學歷教育)的證明材料。應屆高中畢業(yè)生須提供畢業(yè)中學開具的畢業(yè)證明及高一到高三上學期的成績單正本,在入學報到后向聯(lián)合招收華僑港澳臺學生辦公室(以下簡稱聯(lián)招辦,掛靠在廣東省教育考試院)補交高中畢業(yè)證書(證明)及高三下學期的成績單。往屆生須提供高中畢業(yè)證書(證明)及高中三年成績單正本。持國外學歷的考生須出具經中國駐外使領館領事認證的學歷證明材料(中文版,須注明是否取得學歷教育)。
考生因特殊情況不能到報名點現(xiàn)場確認的,須由本人提交書面申請,經報名點同意后方可委托親屬代理確認,按程序辦理。